总则
 
业务范围
 
会员
 
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
 
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
 
章程的修改程序
 
终止程序及终止之后的财务处理
学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:中国国际关系学会
英文译名:China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.
缩写:CNAIS
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:全国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从事国际关系专业与研究的人员自愿结成的、非营利性的群众学术团体。
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: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,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社会道德风尚,贯彻“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推动我国国际关系理论、国际关系史和现实国际问题的教学与研究,开展学术活动,交流科研成果,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外交部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24号外交学院主楼。

 

 


中国国际关系学会会址: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24号 外交学院
联系电话:(010)68323889 电子邮件:cnais@cfau.edu.cn